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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紀違法事實
石慶平,男,漢族,1971年3月出生,原重慶紅池壩實業(yè)有限責任公司黨支部書記、董事長。
2021年8月,石慶平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重慶市巫溪縣紀委監(jiān)委紀律審查和監(jiān)察調(diào)查。
經(jīng)查,石慶平身為黨員領(lǐng)導干部、國有企業(yè)主要負責人,違反政治紀律;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長期收受管理服務(wù)對象禮品禮金,違規(guī)接受管理服務(wù)對象安排的旅游活動;違反工作紀律,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;違反生活紀律;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利用職務(wù)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他人財物,涉嫌受賄犯罪。
2022年1月,石慶平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。
2022年7月,石慶平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,違法所得依法上繳國庫。
懺悔書節(jié)選
我深知作為肩負起全縣交通項目、旅游開發(fā)的國有企業(yè)負責人,手上掌握著項目資源,在交通、旅游領(lǐng)域擁有相當?shù)脑捳Z權(quán),誘惑也逐漸增多。
2016年,工程老板找到我,想請我在業(yè)務(wù)上提供幫忙。因我愛喝酒,他就一次性送給我2箱五糧液、5萬元紅包,我推辭了幾番,最終收下。我想這就是我思想滑坡、貪欲滋生的起源吧。
俗話說貪欲之門一開,就再難關(guān)上。后來,有工程老板送來的茅臺、五糧液、國窖1573、冬蟲夏草、裝飾擺件,我也就在“不客氣”中收下了。
本來我自己也是學習法律專業(yè)的,也知道收受這么多錢,是違法的,心里也很害怕,怕被別人說出去,怕被組織掌握我的問題。我一度非常害怕打開自己的保險柜,害怕看到藏在閣樓里面的酒水。但送錢的“朋友”對我說,這對于他們來說算小錢,我?guī)退麄冞@么大的忙,送這點錢也并不算什么?也算不上受賄,再說了也沒有第二個人曉得,天知地知你知我知,他們說,“就是有事,槍架在我頭上也不會說的,放心吧!安全得很,不會有事”。被送錢的人說得暈頭轉(zhuǎn)向地我,覺得好像不收下,還是不給面子,糊里糊涂地就收下了。
我也給自己定了兩條收錢的原則,一是不是熟知的人不收,先辦事后收錢;二是錢收了不存入銀行,以現(xiàn)金的方式用于購置房產(chǎn)等方面的開支。抱有這種僥幸心理,10萬、20萬習以為常,幾乎到了“麻木”的地步。就這樣我在違紀違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,成為我們公司“靠路吃路、因路倒下”的第一人。
我自欺欺人的安慰自己,只要利用一下手中的權(quán)力,就會給這些老板帶來少則幾萬,多則上百萬千萬的利潤,拿一點也不算什么,也不是拿的老百姓的錢,老板們吃肉,我喝點湯也未嘗不可。
作為一名國有企業(yè)負責人、縣管正職領(lǐng)導,我也曾是一名踏實肯干、不畏辛苦、滿腔熱血,想干一番事業(yè)的人,怎么就成了一名腐敗分子?
在留置室內(nèi),細細回想我前面50年的時光,我才恍然大悟,原來人最寶貴的東西是自由,那種失去自由、失去所有的滋味真是痛不欲生!但我知道,這都是我咎由自取、罪有應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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