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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兆東像 新華社發(fā)
“警察是個光榮的稱謂。作為一名人民警察,要用自己的實際行動,用熱血和生命,來為警徽增光。”在整理哥哥宋兆東遺物時,宋兵兵偶然在哥哥日記中看到的這段話讓她終生難忘,始終激勵著同為人民警察的她。
宋兆東,1972年出生,江西吉水縣人,漢族。1993年從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民警察學校畢業(yè)參加公安工作,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刑警隊任偵察員,一級警司。
在妹妹宋兵兵眼里,哥哥宋兆東自幼學習勤奮,心地善良,樂于助人。由于受到家庭的熏陶,宋兆東從小就有警察情結,立志報考警校。從警校畢業(yè)分配工作時,文質(zhì)彬彬、一副書生模樣的他毅然選擇加入刑警隊伍。
在三年多的刑警生涯中,宋兆東勇?lián)厝?,在與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作斗爭中,他幾次光榮負傷。他所在的大隊破獲的重大刑事案件中,幾乎每起都有他的參與。
1996年11月10日晚,宋兆東與同事接到報警后,立即趕到案發(fā)所在地的紫玫瑰夜總會。
在被害人指認兇犯時,實為特大持槍殺人逃犯的兇犯以為自己逃犯身份暴露,突然從腰間拔出已經(jīng)上膛的“六四”式手槍,連續(xù)開槍射擊。在與兇犯的殊死搏斗中,郝新濱、曹鳳祥兩名戰(zhàn)友先后負傷。
千鈞一發(fā)之際,正在門口的宋兆東一把將被害人拽出門外,自己沖進房間向兇犯開槍射擊,兇犯同時開槍,宋兆東胸部中彈倒在沙發(fā)上,但他仍以驚人的毅力,強忍劇痛,在生命的最后時刻向兇犯連開五槍,將企圖奪路而逃的兇犯當場擊斃。宋兆東因傷勢過重,壯烈犧牲,年僅24歲。同年11月18日,公安部追授宋兆東同志一級英雄模范稱號。
“我要在哥哥曾戰(zhàn)斗過的地方繼承他的遺志。”宋兆東壯烈犧牲后不久,深受哥哥事跡影響的宋兵兵也選擇成為一名人民警察。參加公安工作20多年來,宋兵兵一直以哥哥為榜樣,“時刻保持警醒,嚴格要求自己,一心一意為人民服務,告慰哥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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